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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12-13   点击量:


根据《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试行)》《中央民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哲学与宗教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方式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施“申请-考核制”选拔模式,按考生来源分为硕博连读、普通招考两种方式。

(一)硕博连读:从我校在读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中进行选拔,通过考核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报考时只能选择非定向就业形式。

(二)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考生招生。

二、 招生专业及人数

2026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和宗教学,具体招生导师和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人数以2026年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报考条件

申请人除符合《中央民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外语水平条件中的一项:

1. 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CET-6)≥425分;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CET-4)≥460分;

3)雅思成绩(IELTS)≥6.0;

4)托福成绩(TOEFL)≥80分;

5)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

6)本科或硕士阶段获得英语专业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

7)在英语国家/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

2.日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日语专业四级或全国大学日语六级(CJT6)或日语能力测试(JLPT)N3及以上;

2)在日语国家/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

3.俄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俄语专业四级或全国大学俄语六级(CRT6)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B1及以上(2023年9月1日之后参加考试);

2)在俄语国家/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

4.法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法语水平考试(TEF)B1及以上等级;

2)在法语国家/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

5.德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德福(TestDaF)考试3级及以上等级;

2)在德语国家/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

四、 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按照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进行报名,报名时可填报2位本专业(研究方向)的意向导师,但不按照意向导师进行排名拟录取。报名时间、报名网址、报名程序、报名注意事项及缴费等按照中央民族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有关要求执行。

(二)提交申请材料

1.个人陈述

个人陈述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对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的认识及个人优势,字数不超过2000字。

2.研究计划

研究计划包括申请人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开展的研究问题、研究内容设计、研究方法、研究的创新性及学术价值以及已有的研究基础与成果等内容。字数不超过5000字。

3.其他支撑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央民族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本人签名;定向考生还须加盖定向单位公章;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硕士课程成绩单(加盖研究生院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在学证明或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须入学时补交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两名与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相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空白表从网上下载);

7)非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指导教师签名的开题报告、学位论文摘要、目录和部分章节等;

8)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重要的获奖证书复印件、课题结项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体现申请人科研能力的材料;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博士生须提交生源省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

4.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需同时网上申报和纸质邮寄。要求材料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按照“申请程序”第二部分“提交申请材料”的顺序,编制所有材料的目录,标明各材料所在页数(可参考附件4)。

电子申请材料扫描成PDF,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纸质版要求将所有材料装订成册(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可单独成册),一式两份纸质材料将不予退还。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学院文华楼西区1323办公室 刘老师

邮编:100081 邮寄电话:010-68932409

提醒:请务必选择“中国邮政EMS”进行材料邮寄(中国邮政在校园内设有快递点,重要材料存放有保障),切勿通过其他快递方式邮寄。同时保留好快递单号存根备查,若因邮递方式造成的报名材料丢失、迟到及其他问题,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2)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准确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及学籍等,且3年内不再接受申请。

五、审核程序

(一)资格初审

1.由学院组织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分别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

2.对不符合申请条件、未按时提交材料、材料不全、未按时缴纳报名费的申请人,视为审查不合格。

(二)材料评价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评价,从教育背景、学术经历、外国语水平、科研成果、研究计划、专家推荐意见等方面进行评分,取专家组各位专家所给出成绩的平均分为材料评价成绩,以百分制计。材料评价成绩需达到6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能进入综合考核。

(三)综合考核名单确定

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的材料评价成绩,依据招生名额,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分专业(研究方向)择优差额选拔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四)名单公示

学院将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综合考核时间及程序

(一)综合考核时间

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综合考核,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学院将在综合考核前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复审,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留学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生提供研究生证原件,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和思想政治审查表(空白表从网上下载)等报名材料以供查验。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复审未通过者不能进入综合考核。

(三)笔试

笔试按照专业统一组织,由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宗教学四个专业负责命题及评卷工作,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笔试结束按照规定时间向学院提交成绩、试卷等考试材料。

(四)面试

由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面试,考察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外语能力、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外语水平测试形式为随机抽取专业外语试题或原著段落,申请者以外语应答或以汉语进行翻译。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10%。

(五)综合考核成绩计算:该项成绩为百分制,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项成绩分别占综合考核总成绩的50%。

(六)最终成绩计算

考生最终成绩为百分制,材料评价成绩占最终成绩的50%,综合考核成绩占最终成绩的50%。

(七)最终成绩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考生的最终成绩,公示期为5天。

七、录取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按照考生最终成绩及招生计划,分专业(研究方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人选。

(二)材料评价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最终成绩任何一项低于60分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最终录取结果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

八、其他事项

(一)网上报名、学制学费、奖助学金、毕业就业、住宿安排等按学校博士招生简章执行。

(二)咨询电话:010-68932409

办公地址: 中央民族大学文华楼西区1323室。

(三)本实施办法由哲学与宗教学学院负责解释。


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学院

2025年12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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