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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04-15   点击量:



根据《中央民族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综合考核工作程序及具体工作安排

(一)确定综合考核名单

按照外国语成绩合格考生的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综合考核名单,综合考核差额比按照《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执行即按照1:3的比例分导师择优差额选拔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若合格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但不足综合考核差额比的导师,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综合考核名单。

(二)报考资格复审

2024年报考资格复审实行现场审核,所有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未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参加综合考核。学院会安排专人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复审,重点核查考生的学位情况、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鉴定是否合格。

报考资格审核现场查验以下材料,并按照研招办的要求留存考生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学位材料。已获硕士学位者查验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院校获得学位者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查验学生证原件(注册章齐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相关外国语免考证明材料原件。

4.中央民族大学2024年报考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查表。

5.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查验《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三)综合考核方式、时间和内容

1.综合考核方式及内容:线下笔试+面试。重点考查申请者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专业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面试时间每位考生20分钟。

2.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安排


内容

时间

地点

审查报考资格

4月21日08:00-09:00

海淀校区文华楼西0203、0204

笔试

4月21日09:00-12:00

海淀校区文华楼西0203、0204

马克思主义哲学面试

4月21日14:00-18:00

海淀校区文华楼1410

宗教学(1)、外国哲学面试

4月21日14:00-18:00

海淀校区文华楼西1327

文化安全学(1)面试

4月21日14:00-18:00

海淀校区文华楼西1326

宗教学(2)面试

4月22日08:00-12:00

海淀校区文华楼西1326

中国哲学面试

4月22日14:00-18:00

海淀校区文华楼西1326

文化安全学(2)面试

4月22日14:00-18:00

海淀校区文华楼东1410


二、最终成绩的计算

最终成绩计算按照《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https://phil.muc.edu.cn/info/1103/5771.htm执行。


三、最终成绩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在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学院网站上(https://phil.muc.edu.cn/)公示最终成绩,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录取原则

  (一)学院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最终成绩,分专业分导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复审后,由研究生院负责公示。

(二)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导师科研能力评价成绩和专家科研能力评价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综合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最终总成绩低于60分、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若合格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学院可进行调剂,调剂只接收本校同专业进入综合考核的学生,原则上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均合格,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综合考核不合格,可以录取调剂考生。


五、责任与复议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成绩负责。综合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招办)提出申诉。

(二)咨询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8708

哲学与宗教学学院咨询电话:010-68932409

(三)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10-68933192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六、其它事宜

(一)直博拟接收考生不再参加综合考核程序,经学校的复审程序后,直接列入拟录取名单。

()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拟录取考生中有此情况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告知拟录取学院。

(三)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


七、本方案由哲学与宗教学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学院

2024年4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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