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考核工作程序及具体工作安排
(一)确定综合考核名单
根据《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经过形式审查、导师审核评分、专家评分等程序确定了考生的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外国语合格考生的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按照1:3的比例择优差额选拔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若合格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但不足综合考核差额比的导师,可以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综合考核名单,等额综合考核仅限于合格人数与实际招生人数相等的情况。
(二)报考资格复审
2023年报考资格复审实行现场审核,所有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未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参加综合考核。学院会安排专人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复审,重点核查考生的学位情况、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思想政治鉴定是否合格。
报考资格审核现场查验以下材料,并按照研招办的要求留存考生相关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学位材料。已获硕士学位者查验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院校获得学位者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查验学生证原件(注册章齐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查验本科学位证原件、学位认证报告以及发表论文的原件。
3.相关外国语免考证明材料原件。
4.2023年报考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5.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查验《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三)综合考核方式及内容
综合考核方式:线下笔试+面试。重点考查申请者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培养潜力。专业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面试时间每位考生20分钟。
(四)综合考核时间地点安排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审查报考资格 | 4月20日10:00-11:00 | 海淀校区文西1326 |
笔试 | 4月20日14:00-17:00 | 海淀校区文西0305 |
文化安全学面试 | 4月21日8:30-13:00 | 海淀校区文西1326 |
中国哲学面试 | 4月21日14:00-17:00 | 海淀校区文西1326 |
马哲面试 | 4月22日8:30-12:00 | 海淀校区文西1326 |
宗教学面试 | 4月22日8:30-18:00 | 海淀校区文西1326 |
二、 最终成绩的计算
考生最终成绩为百分制,综合考核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项分别占综合考核总成绩的50%。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分别占最终成绩的50%。
三、最终成绩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在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学院网站上(https://phil.muc.edu.cn/)公示最终成绩,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录取原则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按照考生最终成绩及招生计划,分专业分导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录取人选。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进行复审后由研究生院负责进行公示。
(二)科研能力评价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若合格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学院可进行调剂,调剂只接收本校同专业进入综合考核的学生,原则上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均合格,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综合考核不合格,可以录取调剂考生。
(四)“中华民族共同体学”“区域国别学”博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不按照最终成绩单独排序,按照学院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录取后由导师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确定专项计划的人选。
五、责任与复议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成绩负责。综合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招办)提出申诉。
(二)监督举报电话
哲学与宗教学学院:010-68932409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010-68938708 68932544
中央民族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010-68933192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010-82837456
六、其它事宜
(一)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学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拟录取考生中有此情况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告知拟录取学院。
(二)考生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安排。
七、本方案由哲学与宗教学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哲学与宗教学学院
2023年4月14日